近日,浙江紹興市經信委與財政局聯合發(fā)布了《紹興市區(qū)2016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助辦法》。通知明確規(guī)定了補貼對象和補貼標準以及補貼申領流程。

根據《紹興市區(qū)2016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助辦法》,對純電動乘用車給予3萬元補助,插電式混合動力(含增程式)乘用車給予2萬元補助。國家和地方財政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市場指導價的50%,如補助總額高于車輛指導價50%的,按車輛指導價的50%扣除國家補助后計算地方財政補助金額。